Sui 联合创始人 Konstantinos “Kostas Kryptos” Chalkias 已公布 Havenex。这是一家即将完成 A 轮融资的机构级数字资产平台,目前正向奥地利金融市场管理局(FMA)申请监管授权。Havenex 正被开发为白标基础设施,使银行、金融科技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无需自行构建托管、交易和合规系统,即可提供加密货币和代币化资产服务。
这家注册于维也纳的公司将 Grigorios Siourounis 列为管理委员会成员,而 Chalkias、Mysten Labs 联合创始人 Adeniyi Abiodun 和 Petros Pyloridis 则担任监事会成员。Havenex AG 目前正在接受奥地利 FMA 的授权审查,在获得批准前不会提供受监管服务。该公司尚未披露 A 轮融资的规模或估值,融资目标和参与投资者也尚未公布。
Havenex 为金融机构提供白标基础设施Havenex 的定位与 Coinbase 或 Binance 等传统中心化交易所有所不同。其主要客户预计将是希望以自有品牌提供数字资产服务的金融机构。Havenex 计划通过单一集成提供白标基础设施层,涵盖机构级托管、交易、经纪和收益产品。
该公司表示,其平台将包括按照监管标准构建的冷存储和热存储、自动化交易级合规、可审计报告以及实时对手方风险敞口监控。Havenex 还计划引入多重签名安全机制、基于硬件的身份验证,以及旨在加强托管安全和偿付能力验证的机制。
平台融入 Sui 技术并支持多链Sui 技术将成为该平台的一部分,这体现了 Chalkias 和 Abiodun 在 Mysten Labs 的背景。Havenex 并不计划仅在 Sui 生态系统内运营。该公司计划根据机构需求整合多个区块链网络、资产和桥接基础设施。
这种多链模式对 Havenex 的发展目标十分重要,因为受监管金融机构日益需要能够同时处理加密货币和代币化传统资产的基础设施,而不是只能接触单一区块链。
HAV 代币计划于 2026 年第四季度推出Havenex 同时正在开发 HAV,这是一种基于 Sui 的生态系统代币,最大供应量固定为 100 亿枚。Haven Holding AG 将 HAV 描述为《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R)第二章所述的加密资产,并表示其白皮书已向奥地利 FMA 通报,且监管机构未提出异议。
该通报不应与 Havenex 获得提供受监管金融服务的授权相混淆。目前,HAV 计划于 2026 年第四季度推出。根据已公布的代币经济模型,供应量的 27% 分配给奖励和激励,25% 分配给金库,16.5% 分配给创始人,12% 分配给投资者,8% 分配给团队和顾问,5% 分配给流动性,3.5% 分配给空投,3% 分配给合规和监管扩张。
计划中的用途包括支付平台费用、获得质押相关权益、享受交易费折扣、获得用户引导激励以及访问精选产品。Havenex 还计划从 2027 年开始推出回购计划,利用 Havenex 运营实体产生的部分交易费收入在市场上购买 HAV。
该公司明确表示,HAV 不赋予持有人股权、投票权、利润参与权或赎回权。
Havenex 等待奥地利 FMA 授权Havenex 的出现正值机构级加密货币基础设施日益转向受监管白标模式之际。这类模式允许银行提供数字资产服务,同时无需将托管和合规监督交给传统的离岸交易所。
完成 A 轮融资将为 Havenex 的开发提供资金,但更关键的一步是在其拟议的受监管服务启动前取得 FMA 所要求的授权。在此之前,Havenex 仍是一个开发中的机构级平台,而非已经上线的受监管交易所。
不过,其与 Sui 相关的创始团队、面向欧洲的监管目标以及白标模式的结合,仍使其成为又一次将区块链市场与传统金融机构直接连接起来的重要尝试。
常见问题Havenex 是什么,由谁创立?
Havenex 是由 Sui 联合创始人 Konstantinos “Kostas Kryptos” Chalkias 公布的机构级数字资产平台。这家注册于维也纳的公司将 Grigorios Siourounis 列为管理委员会成员,而 Chalkias、Mysten Labs 联合创始人 Adeniyi Abiodun 和 Petros Pyloridis 则担任监事会成员。
Havenex 正被开发为白标基础设施,使银行、金融科技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无需自行构建托管、交易和合规系统,即可提供加密货币和代币化资产服务。
HAV 代币何时推出?
目前,HAV 计划于 2026 年第四季度推出。Haven Holding AG 将 HAV 描述为《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R)第二章所述的加密资产,最大供应量固定为 100 亿枚。
该公司表示,其白皮书已向奥地利 FMA 通报,且监管机构未提出异议。计划中的用途包括支付平台费用、获得质押相关权益、享受交易费折扣、获得用户引导激励以及访问精选产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均为平台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对本页面内容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本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权益!如网页中刊载的文章或图片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和身份证明发送邮件到909075378@qq.com,本站相关工作人员将会进行核查处理回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